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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博览城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03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在成都市主持召开了成都博览城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宗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四川兴景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四川国之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组成,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概况

成都博览城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本工程”)位于位于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正兴镇境内,属于新建城市轨道交通类项目,项目总占地15.58hm2,建设内容包括地铁换乘车站、公共站厅及关联商业、配套地下空间开发、道路桥梁、园林景观等。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58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25508.25平方米,其中地铁工程建筑面积约123069.8平方米,市政同步和综合利用工程建筑面积约为102438.45平方米。项目于2015年7月1日开工,2019年12月31日土建工程完工,总工期54个月。

(二)水土保持设施落实情况

2015年10月下旬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成都博览城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2015年11月5日,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天成管规建城复〔2015〕102号文《关于成都博览城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批复。批复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有排水管网、集水井、截排水沟、表土剥离、土地整治、绿化覆土、景观绿化、临时排水沟、沉沙池、泥浆池、临时覆盖等。本项目建设基本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批复的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038.62万元,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总投资1174.45万元。实际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为表土剥离、土地整治、绿化覆土、雨水管网、集水井、排水沟、景观绿化、临时排水沟、沉沙池、泥浆池、洗车槽、临时覆盖等。目前各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基本稳定,已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状况较好。

2020年8月,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国之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任务。监测单位按照水土保持监测相关要求对工程区开展现场调查监测,编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了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020年8月,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兴景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水土保持监理任务。监理单位按照水土保持监理相关要求对工程区开展现场调查监理,编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了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三)水土流失防治成效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分区防治、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对位配置的原则,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进行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施工中充分考虑到项目区自然环境,优化了施工工艺,减少了扰动地表面积,有效的控制了因工程施工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各项措施针对性较强,达到了保护水土资源、控制工程建设人为水土流失的目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较为合理。项目已完成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运行状况较好,正发挥其应有的水土保持作用,有效地控制了工程区的水土流失,未对周边植被造成危害。四川宗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编制完成《成都博览城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四)验收总体结论

验收组认为成都博览城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出具了《成都博览城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2月1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六)联系人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28001238(陈炳俊)

监督电话:四川省水利厅 17711041357

附件:1.成都博览城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成都博览城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成都博览城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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