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日起修改后的《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开始实施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通过,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批准。修改后的《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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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
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和车厢内从事下列行为
在行为规范方面,《条例》明确禁止踩踏座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滋扰其他乘客、除了婴儿、病人外禁止在车厢内进食。
禁止
乘客携带以下物品和动物乘车
在禁止乘客携带物品方面,《条例》更新了规定,除了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助力车外,“运货推车、自行车、以电池为动力的代步工具”,都不能带上地铁。
问:折叠好或包装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是否可以携带乘车?
答:乘客您好,折叠好或包装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属于“以电池为动力的代步工具”范围,不能携带进站,给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在禁止乘客携带动物乘车方面,《条例》也做出了更新,新增军警犬可以乘坐地铁,但除导盲犬、军警犬之外的其他动物依然是不可以带上地铁。
禁止
下列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及运营安全的行为
《条例》新增了禁止在城市轨道交通地面线路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一百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
遵守
乘客应当遵守下列票务规则
除了这些明令禁止的行为,对于儿童免票乘车的问题,在此次也做了修正,明确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免费乘车。
温馨提示:请大家乘坐地铁时照看好自己的小孩,如需帮助可以联系车站工作人员或拨打服务热线。
乘坐地铁时,大家都希望,有一个文明有序的乘车环境,请乘客朋友们爱护公共环境、尊重他人,让我们一起共同维护,整洁舒适的乘车环境,一起坚持文明出行。